你知道吗?咱们天天听的中文第一首进美国榜的歌,作者家属一分钱版权费都没拿到

一、这首火了近80年的名曲,你肯定听过,作者就是民国歌仙陈歌辛

如果你经常看老电影、去老上海主题的餐馆,一定听过两首歌:一首是《永远的微笑》,婚礼现场经常用,罗大佑说这是中国百年流行音乐顶尖作品;另一首是首进美国榜的中文歌曲《玫瑰玫瑰我爱你》,这是迄今为止中文歌在美国Billboard榜单拿到的最好成绩——1951年就排到了第三名,火遍全球。写这两首歌的人,就是民国被称歌仙的创作者陈歌辛。

陈歌辛的人生从一开始就带着戏剧色彩:19岁和16岁的富家千金金娇丽相爱,女方父亲因为宗教和出身反对,金娇丽直接和家里断绝关系,两人登报结婚。金娇丽家开的武宫饭店,现在还是上海的不可移动文物。

婚后赶上上海沦陷,陈歌辛一个人养三个孩子,日子过得特别苦。有一天他累得不行回到家,看见妻子金娇丽对着他温柔笑,一下子就来了灵感,写出了《永远的微笑》,周璇唱完直接红遍全国,成了当时婚礼的必放曲。同年又写出了《玫瑰玫瑰我爱你》,这首歌表面唱玫瑰,实际说的是沦陷之后中国人不服输的劲头,原唱姚莉靠着这首歌拿到了“银嗓子”的称号。本来陈歌辛靠着这两首歌火了,谁知道后来的遭遇,一代才子落得尸骨无存,家属打官司打了十几年,一分钱像样的版权费都没拿到,今天咱们就把这事说清楚。

二、陈歌冤死之后,妻儿遭了大罪,家底全抄空,一家人四分五裂

陈歌辛1961年就含冤去世了,留下陈歌辛的妻子金娇丽和四个孩子,更惨的还在后面。金娇丽本来是出身资本家的大小姐,父亲是资本家,老公是被划成右派的陈歌辛,文革一开始,直接被打成了黑五类(也就是地主、富农、反革命、坏分子、右派这五类,当时会被特殊批斗),天天有人上门抄家,前前后后来抄了十几回。

抄家是什么样?就是红卫兵踹门就进,看见什么拿什么,可惜了陈歌辛攒了一辈子的宝贝:绝版的唱片、没发表的音乐手稿、和周璇姚莉的合影、和夏衍的来往信件,全被红卫兵烧了毁了;家里的钢琴、沙发、好一点的家具全被抬走,走的时候连玻璃都全砸了,最后抄得家徒四壁,一家人直接被撵去一间小门房住,一家五口挤在一块。

原来金娇丽有份工作,是给乐团抄乐谱,文革开始后工作也丢了,四个孩子要吃饭,根本没有收入。好在大儿子陈刚已经工作了,后来写《梁祝》小提琴协奏出了名,但因为家里成分不好,逼得没办法只能和父母划清界限,不敢和家里来往,也不敢给家里贴补,就怕被人抓把柄批斗。

金娇丽一个弱女子,只能靠给人打扫卫生、扫大街、捡破烂,偶尔帮人抄点乐谱赚点钱养活孩子。等孩子长大了,还是因为成分受牵连:二儿子被打成右派,下放到农场劳动;小女儿小儿子上山下乡,去了最偏远的地方,整个上海最后就剩金娇丽一个人,大儿子就在上海,都不敢见面好好来往,好好一家人硬生生被拆得四分五裂。

三、平反后追讨版权费,打了十几年官司为什么拿不到钱?三个原因讲清楚

熬到1976年文革结束,1978年陈歌辛平了反,金娇丽终于敢做一件放在心里几十年的事:帮丈夫讨回本该属于他的版权费。这一讨就是追讨十多年未拿到全款,最后只拿到683块3毛6,还不如当年一首歌零头的零头,为什么会这样?说出来你就能明白当时版权保护到底有多难,主要是三个绕不开的坎:

1. 没有书面授权,还被人冒领了几十年

事情还要从陈歌辛刚建国的时候说起:当时陈歌辛在香港,百代唱片要出他的歌,找他对接版权费,刚好夏衍打电话叫陈歌辛回内地,陈歌辛走得急,就口头托付朋友李厚祥帮自己收钱,说收完之后再寄给他,而且陈歌辛发这些歌的时候,用的不是本名,是笔名“林牧”,就像鲁迅是周树人的笔名一样,要收钱只能用林牧的名字领。

谁知道回去之后陈歌辛就被划成右派,联系不上,李厚祥就算拿到钱也不敢寄,陈歌辛也不敢要——那时候敢收香港寄来的钱,直接给你扣个通敌的帽子,小命都没了。后来李厚祥1973年得重病去世,临死前把这事托付给弟弟李宗民,让他以后找到陈歌辛家属就把钱交出去,结果冒领版权费的人李宗民直接把钱扣下来自己花了,还一直想接着领钱。

等到金娇丽平反找李宗民要钱,李宗民说自己没拿到钱,反过来要求金娇丽拿出证据证明林牧就是陈歌辛。金娇丽在内地去不了香港,就把所有材料给了李宗民,让他帮忙办手续,结果李宗民收了材料就再也没消息了——他根本就不想办,办好了他就没法接着冒领了。

2. 百代公司推责:钱已经给李宗民了,要找你找他要

金娇丽没办法,只能直接把百代公司告上法院,这官司一打又是十几年,最后还是输了,百代公司的理由也很直接:

第一,你没有陈歌辛亲笔写的授权文件,一开始也没拿出能直接证明林牧就是陈歌辛的铁证,我们财务没法把钱给你,万一以后真出来一个“林牧”找我们要钱,我们怎么办?
第二,这么多年版权费我们都按时给了,领钱的就是说自己是林牧代理人的李宗民,我们已经付钱了,你要想要钱,你自己去找李宗民要,和我们没关系。

3. 最关键的一条:当时中国没加入国际版权公约,你的作品不受国际保护

这是整个官司最无奈的一点,很多人不知道什么是伯尔尼公约,给大家解释一下:这就是一个国际通用的版权保护条约,只要你是签约国的作者,你的作品在所有签约国都受保护,别人用你的歌就得给你付钱;如果不是签约国,那其他签约国可以随便用你的作品,不用给你付钱,也不保护你的版权。

中国是什么时候加入这个公约的?1992年。陈歌辛的歌版权纠纷打官司的时候,中国还没加入,哪怕你能拿出所有证据,百代公司也可以合法不给你钱,就因为这条规则,金娇丽最后还是打输了官司。

最后百代公司大概也觉得过意不去,象征性给了金娇丽683块3毛6,就这么点钱,很多人听了都生气——就一首《玫瑰玫瑰我爱你》,光是在美国的版权费就有150万美元,这么多年百代靠着陈歌辛的歌赚了多少钱,最后就给这点,说白了就是打发人。

陈歌辛这辈子真的太惨:刚出生就被送给别人当养子,会写歌,日本人抓他,国民党抓他,解放之后还落得冤死,46岁就走了,到现在埋在哪都没人知道。本来自己写的歌火了快一百年,全世界都在唱,结果自己老婆讨了十几年版权费,一分钱正经钱都没拿到,只能说那时候的创作者,生在乱世,连最基本的权益都保不住。

放到现在,我们普通人写个文章、拍个视频都能申请版权保护,别人用你原创的东西不给钱,你直接就能告他赢,对比一下,真的能感觉到现在的好——至少你靠自己才华赚的钱,明明白白都是你的,没人能随便抢走。


很多听众反馈,听完这两期关于民国歌仙陈歌辛的音频,仿佛穿越回那个动荡又充满才情的时代,被陈歌辛的传奇人生深深触动。音频独有的魅力在于,它能以生动的讲述和独特的语调,带你感受陈歌辛从与金娇丽相恋结婚,到创作《永远的微笑》《玫瑰玫瑰我爱你》等经典名曲,再到后来家庭遭遇变故、版权费讨要无果等一系列跌宕起伏的故事,这种沉浸式的体验是文字无法替代的。如果你也想深入了解这位才华横溢却命运多舛的歌仙,点击音频,让自己在声音的世界里收获一场别样的心灵之旅,感受那个时代文人的悲哀与无奈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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