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写的歌被人免费商用还赚翻?很多中国创作者遇到过这种麻烦,根源你想不到

一、为啥说这个事和每个创作者都有关?

不管你是写歌的音乐人、拍短视频的博主,还是写小说、做设计的自由创作者,你辛辛苦苦做出来的内容,一旦火了被别人随便用,人家赚了钱一分都不给你,你还讨不回来,这种事谁碰上不窝火?
今天给你讲一个半个多世纪以前,中国知名音乐人亲身经历的陈歌辛版权惨案,就能帮你搞懂,我们现在的创作者版权维权方法是怎么来的,遇到版权问题到底该怎么解决。

这个故事的主角是陈歌辛,你可能没听过这个名字,但你肯定听过他写的歌:《玫瑰玫瑰我爱你》就是他的作品,这首歌1951年登上过美国Billboard榜单第三名,直到今天还是中文歌在这个榜单的最好成绩,罗大佑说他写的《永远的微笑》是中国流行音乐百年顶尖之作,现在还有无数歌手翻唱。就是这么厉害的音乐人,他的后人连本该属于他的版权费都要不回来,打了十多年官司还是输了,这件事从头到尾,全是踩了版权保护的坑,我们一个个说。

二、这桩拖了几十年的版权惨案,到底踩了哪些坑?

1. 一开始就错:口头托付版权,没有留下正式文件

陈歌辛1949年之前在香港待过,当时百代唱片要出版他的歌,要给他付版权费,这时候夏衍打电话叫他回内地工作,他走得急,就口头托付朋友李厚祥帮他代收版权费,说了自己的歌用笔名“林牧”发表,还说收了钱之后有空再寄给他。
这个操作放在现在,任何一个懂点版权的人都不会这么干:你只是口头说,没有写书面的授权文件,也没有签字公证,等于说收钱的人没有合法的收钱依据,后续只要出问题,根本说不清楚。
后来果然出问题了:陈歌辛回去之后被划成右派,李厚祥联系不上他,也不敢把钱寄过去,一直到李厚祥1973年去世,又把这事口头托付给了自己弟弟李宗民,还是没留正式文件。李宗民直接把钱占为己有,等陈歌辛的妻子金娇丽1978年平反之后来要钱,李宗民直接说自己没拿到钱,反过来要金娇丽拿出证明“林牧就是陈歌辛”的文件,金娇丽拿不出来,直接就卡在了第一步,这也体现了留存原作者身份证明的重要性。
给我们的提醒非常明确:不管你托谁帮你处理版权相关的事,不管对方是多好的朋友,一定要签书面的授权文件,写清楚对方的权限、收钱之后怎么转交给你,最好找第三方做公证,不要怕麻烦,怕麻烦最后就是更大的麻烦。

2. 中间出岔子:被人冒领版权费,维权还缺关键证据

金娇丽好不容易搞到证明材料,交给李宗民托他帮忙办手续,李宗民根本不想办——他本来就一直在冒领陈歌辛的版权费,一旦把“林牧就是陈歌辛”的手续办下来,他就领不到钱了,所以收了材料之后直接就把这事压下来,一直不回话。
金娇丽没办法,只能直接把百代唱片告上法院,一打就是十年,最后还是输了,其中有一个原因就是百代说:我们一直按规则把钱给署名“林牧”的收款方,也就是李宗民,你要是要钱,得找李宗民要,我们不能付两份钱。而金娇丽之前没有留任何能证明委托关系、李宗民冒领的证据,打官司的时候拿不出东西,自然赢不了。
这件事给我们的提醒:当你发现有人冒领你的版权、擅自用你的作品的时候,第一时间要做的是侵权后固定证据维权,比如对方领钱的记录、对方使用你名义的记录、你自己是原作者的证明,千万不要等时间长了证据丢了再去维权,那时候就晚了。

3. 最无奈的硬伤:当时中国没加入国际版权公约,规则不保护你

这桩官司打输还有一个最关键、最无奈的原因,我们很多人都不知道:我们现在说的国际版权保护,是靠《伯尔尼公约》来约定的,这个公约简单说就是:只要你是签约成员国的作者,你创作的作品,在所有签约成员国都受版权保护,别人用你的作品就得给你付钱。如果你的国家没加入这个公约,那别的国家的商家就可以随便用你的作品,不用给你钱,规则上不保护你。
中国是1992年才正式加入中国加入国际版权公约(即《伯尔尼公约》),而陈歌辛的官司打在九十年代之前,法院和百代唱片都拿这个规则说事:哪怕你证明了你是原作者,我们也按规则不用给你钱,因为当时你们国家没签这个公约,所以我们不保护你的版权。
结果是什么呢?就《玫瑰玫瑰我爱你》这一首歌,仅美国的版权费就有150万美元,百代唱片靠着陈歌辛的歌卖了那么多唱片赚了那么多钱,最后金娇丽打官司只拿到了683块3毛6,这个结果放在谁身上都接受不了,可在当时的规则下,就是没办法。

三、现在我们遇到版权问题,该怎么做才能避免踩坑?

听完这个故事,很多创作者肯定会担心:我一个小博主、小创作者,会不会也遇到这种事?其实不用太怕,现在的规则比半个世纪以前完善太多了,只要你做好这几件事,就能最大程度保护自己的版权:

  1. 一定要留下你是原作者的证据:不管你写歌、写文还是做设计,创作过程的草稿、源文件、初稿都不要删,发表的时候一定要署自己的真实姓名,用笔名发表的话,一定要留存好“笔名对应你本人”的证明,比如平台实名认证记录、发表时的声明,避免再出现“证明不了我是我”的问题,这是留存原作者身份证明的具体做法。
  2. 涉及授权一定要签书面文件,不要口头约定:不管是让别人帮你收钱,还是授权别人用你的作品,一定要把双方的权利义务写清楚:用多久、用在什么地方、给多少钱、什么时候给,双方签字留底,不要觉得都是熟人不好意思签,真出了问题,只有书面文件能帮你。
  3. 发现侵权第一时间固定证据维权:现在不管是国内的平台,还是国际上的版权规则,都对原创作者有保护,只要你能拿出你是原作者的证据,就可以维权:如果你发在国内平台,可以直接走平台的侵权投诉;如果是商用侵权,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;如果你的作品被外国人用了,现在我们已经加入《伯尔尼公约》了,你的作品在所有签约国都受保护,完全可以按规则要回属于你的版权费,这就是侵权后固定证据维权的操作方式。

其实陈歌辛的悲剧,本质上是一个有才的创作者,生在了一个版权规则不完善的乱世,他19岁结婚,46岁就含冤去世,留下的作品火遍全世界,自己和家人却拿不到一分应得的钱,这件事放在现在看,还是让人特别难受。
也正是因为之前有过这么多惨痛的教训,我们国家现在对版权的保护越来越完善,我们作为创作者,只要懂规则、提前做好准备,就能保护好自己的劳动成果,不用再吃前辈吃过的亏。


不少听众反馈,听完这两期关于民国歌仙陈歌辛的音频,仿佛穿越回那个时代,真切感受到了他跌宕起伏的人生。音频中独有的讲述方式,让陈歌辛的故事更加生动鲜活,这是文字无法替代的体验。你能听到主播绘声绘色地描述陈歌辛与金娇丽的爱情故事,感受他们在困境中相互扶持的温暖;也能体会到陈歌辛创作经典名曲时的灵感迸发,以及他一家在特殊时期遭遇的苦难。点击音频,深入了解陈歌辛的传奇一生,这不仅是一次听觉的享受,更是一次对历史和人生的深刻感悟,让你在聆听中收获成长与思考。快来点击音频,开启这段精彩的旅程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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